定义默认分类集
在安装 Oracle 库存管理系统时,您必须对以下每个功能区分配默认分类集:库存管理系统、采购管理系统、订单分录管理系统、成本计算管理系统、工程管理系统以及计划管理系统。产品行会计会随库存管理系统分类集一起被植入。库存管理系统会将所有项目(这些项目是为在功能区使用而定义的)的默认分类集设置为必备分类集。如果启用了特定功能区的项目,您不能删除该项目的相应默认分类集分配。系统要求默认分类集,以便每个功能区至少具有一个包含该功能区所有项目的分类集。
通过使用功能区的项目定义属性,您可以启用每个功能区的项目。项目定义属性标识项目的性质。例如,属性工程项目将项目标识为“工程项目”。如果功能区的项目定义属性在组织层控制下,则该功能区可能只包含组织层默认分类集。
在定义项目时,您可以设置项目定义属性。项目定义属性为:
| 库存
| 库存项目
| 是
|
| 采购
| 已采购
| 是
|
|
| 内部订购项目
| 是
|
| 主计划/MRP
| MRP 计划方法
| MRP 计划、MPS 计划
|
| 成本管理
| 已启用成本计算
| 是
|
| 工程
| 工程项目
| 是
|
| 订单分录
| 客户订购项目
| 是
|
| 服务
| 支持服务,或
| 是
|
|
| 可维修产品
| 是
|
| 产品行会计
| 无
| 不适用
|
如果启用了某个功能区的项目,则 Oracle 库存管理系统会自动将此项目分配给该功能区的默认分类集以及该集的默认分类。例如,如果您将库存项目设置为是,则库存管理系统会自动将此项目分配给库存管理系统功能区的默认分类集和默认分类。
特定条件下您可以更改功能区的默认分类集。您应确保功能区中的每个项目均属于新默认分类集(代替现有默认分类集)。如果功能区的项目定义属性在组织层控制下,则新的默认分类集也应该在组织层控制下。
前提条件
要定义默认分类集,请执行以下步骤:
Oracle 库存管理系统也会将此分类集设置为所有项目(这些项目是为在功能区使用而定义)的必备分类集。
在使用分类来创建了请购单或采购订单行后,您就不应更改采购管理系统分类集。
另请参阅
将项目分配给分类
项目分类概览
项目定义属性